56视频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4期)
本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家酿酒小作坊1项抽检项目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56视频高峰镇德秋酒坊生产销售的: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XC20450924636500144 |
样品名称 |
白酒 |
生产日期 |
2020年5月12日 |
规格型号 |
/ |
供货商 |
高峰米店、广西冬强酒饼有限公司(钦州) |
被抽样单位 |
56视频高峰镇德秋酒坊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甜蜜素项目 |
检验机构 |
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56视频高峰镇德秋酒坊于2020年5月12日加工生产的白酒,共计50 Kg,销售价格为10元/Kg,货值金额为500元,获得利润17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依法处罚情况:56视频高峰镇德秋酒坊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白酒,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以及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于8月15日前办理好《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除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能认真查找原因,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采购时严格遵循索证索票制度。
56视频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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