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56视频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工作规则(试行)》
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2020年7月21日
56视频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承担着保障县政府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职责,是县政府工作运转和抓落实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发挥好主任、副主任职能作用,更好地履职尽责,根据《56视频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版)》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协助县政府领导沟通协调有关方面工作,积极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好第一参谋助手、大服务员、高效督办员的作用。
第二章 主任主要职责
三、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受县长委托,可代表县政府出席政务活动。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重要决定事项和县长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主持召开的县政府专题会议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组织工作。
六、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审核或签批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七、统筹安排县政府、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
八、协助县长组织处置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九、负责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
十、担任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县政府出席相关新闻发布会。
十一、负责与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之间有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十二、负责统筹谋划推进新时代县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对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十三、办理县领导交办事项及其他工作。
第三章 副主任主要职责
十四、在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协助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并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
十五、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要决策要及时请示分管副县长,或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遇到协管领域突发事件(如公共卫生、群体性事件等)要第一时间报告分管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要熟练掌握此类事件的处置办法,第一时间提出建议。
十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对应副县长分管联系领域的有关问题,或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县长审定;督促检查分管联系领域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情况。
十七、负责协调、安排分管副县长会议、调研、出席活动等政务活动,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十八、受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委托,可代表县政府领导出席相关政务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会议和活动。
十九、审核分管联系领域拟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审签分管联系领域拟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二十、对分管联系领域的上级来文和部门报文以及其他平行文研提拟办意见。
二十一、审核副县长出席有关会议、活动的讲话稿和分管领域的上报材料。
二十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就各自协调联系工作中涉及重大及全局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二十三、协助县领导或受委托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参加县政府值守应急工作,承担日常带班值班任务,及时向值班县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二十四、负责对应业务股室的管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强股室人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纪律、廉政教育等培训,提高股室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十五、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机制
二十六、实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碰头会议制度,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通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讨论需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碰头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碰头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组成人员按照分工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二十七、实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调会议制度,受县政府领导委托,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会议纪要经县政府领导审阅同意后,以兴政阅或会议备忘录形式印发。
二十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外出时,由副主任按排序主持工作,并实行AB角岗位制度。
第五章 公文审核工作
二十九、高度重视公文审核工作,严把政策、法律、时效、程序和文字关。
三十、主送县政府的公文,需报送县领导批示的,由县政府办公室承办股室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分管副主任,由其审核后报呈相关县领导批示。需报请县长批示或者需要协调县领导出席公务活动以及其他重要的公文,副主任应同时报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一般性的业务公文由副主任严格把关后报呈副县长并分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阅知。
三十一、副主任在审核公文过程中要求修改拟办意见内容或要求来文单位修改重报的,由承办股室按其要求落实后再报送审核。副主任审核同意后,由其报请相关县领导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批示。副主任应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文审核工作,特急件应当日审核完成。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密件的管理办法执行,副主任要严把审核关。
三十二、对列入县政府重要公文制发计划或按照县领导要求,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公文,起草单位先报请分管副主任审核公文的框架结构和重点内容。起草单位完成起草后,应征求相关镇、部门意见,对不采纳意见的进行沟通,把征求意见情况和采纳情况作出说明,一并报送县政府审批。
三十三、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布置副主任直接组织起草的公文,由副主任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初稿撰写、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协调一致后,按程序报批。
三十四、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需印发会议纪要的,由业务股室会同部门起草(视情况征求部门意见)并呈报副主任审阅同意后,再按程序报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三十五、分管副县长出席重要会议、活动的讲话稿和分管领域的上报材料,根据副县长要求,由主管部门起草,业务股室修改,报请分管副主任组织审核修改后,报分管副县长审定。
三十六、对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和审议的事项,副主任要严格把关,分歧大的议题要报呈分管副县长召开协调会进一步研究统一意见后再上会,上会的材料要认真审核后提交会议审议。
第六章 督促检查工作
三十七、积极主动协助县领导推进和落实县政府重要工作,把督促检查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做到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
三十八、针对协调联系工作中重点难点督查事项,抓协调、促落实,及时召集有关单位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对列入督查的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对情况复杂、落实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及时提请县领导协调调度。
第七章 工作纪律
三十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严禁把一些未公开的重要事项提前向外透露,坚决维护政府的形象、荣誉和权威。
四十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公车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十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要求亲属和分管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四十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差、休假、病假、事假,应事先报告县长、常务副县长;副主任出差、休假、病假、事假,应事先报告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原则上副主任不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出差、休假。
第八章 附则
四十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四十五、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56视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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